本报讯 (通讯员李媛)在商场购买的“Zippo”牌打火机却没有中文标识,也没有中文危险品警示。消费者张先生一纸诉状将商场推上被告席。记者昨日获悉,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
张先生在商场购买了一套“Zippo”牌打火机、火石、火机油,随后发现商品没有中文标识,火机油也没有中文危险品警示。
张先生认为被告销售无中文标志(三无产品)的行为,不但违反相关法律,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给消费者带来了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因此要求商场退还购物款、交通费等共计1000余元。 (来源:京报网-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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