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牛蛮横逛街 民警冲锋枪击毙》追踪
记者陈唯一 孙文洁 7月12日倒在民警冲锋枪下的那头黄牛大概不会知道,它的“激情一奔”影响了多少人的生活。昨天,记者从事发现场了解到,黄牛闯下了“杀人”大祸,而它的主人至今仍然没有露面。
最先目击是在马街中路
“牛不是从市场里面冒出来的,不然它的主人很快就找到了。”在马街农贸市场门口摆水果摊的摊主周大妈说,那头黑色的惊牛一直是在马街中路上由南向北方向奔跑,鼻子上有绳子却没人牵着。由于路中间车辆来来往往,它没有在路中间跑,而是选择了与行人抢道。
“它是从铁路桥下面的公路上冒出来的。那里有个斜坡,往马街方向是上坡,路面也很坑凹不平,可能它就是趁停车或者颠簸的时候逃掉的吧?”在马街农贸市场附近的马街中路,在某餐馆工作的几个小伙见到这头牛,一开始还没当回事。直到看见它猛地跑到路左侧,冲向几个行人才发现情况不对。“它撞倒了一个妇女,好象还踩了她一脚!”
孕妇被踩 胎儿夭折
“7月12日当天,一个姓王的孕妇被送到我们这里,经过检查,因为被街上的惊牛撞倒以后踩了一脚,她腹中7个月的胎儿已经夭折。”昆医附一院产科病房的值班医生介绍,13日,孕妇在产科医生的护理下,顺产下了腹中已经死亡的男婴。昨天,在医院确诊了她身体已经没有大恙的情况下,孕妇已经出院回家休养。
昨天记者了解到,马街派出所、黑林铺派出所和高新公安分局都没有接到关于“被牛踩伤”的报案。民警提醒受害者:请尽快到事发地辖区派出所报案,以便警方立案调查,寻找肇事牛的主人。
如果您曾经见到这头闯祸的牛,知道它的来历或者它的主人,请拨打本报热线5353000或5833333。
律师说法:若找不到主人伤者只能“咽苦果”
昆明刘胡乐律师事务所的吴维东律师分析说,此事件属于意外事件,伤人的牛不属于野生动物,而是有主人的家畜,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家畜肇事伤人,家畜的主人要为此承担责任。因为这头牛不是野生动物,政府部门不承担补偿伤者的义务。而现在暂时无法寻找到牛的主人,自然也无法使他承担起应负的责任。如果一直都无法寻找到牛的主人,伤者的所有治疗费用只能自己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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