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历时5年的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启动。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
摸清文物大国的真实家底
本报记者 赵晓霞
普查方案和标准制定完成
记者: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有什么意义?
单霁翔:文物是国家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
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维护国家文化主权和文化安全,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重视文物普查工作。文物普查对于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提高文物保护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机遇和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重要手段。
记者:此次文物普查分几个步骤进行?目前进展如何?
单霁翔:2006年,在河南、宁波、广州和内蒙古开展了文物普查的试点工作。今年4月4日,国务院下发了全国开展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此次普查从今年4月开始,到2011年12月结束,共5年,分3个阶段进行。普查标准时点为2007年9月30日。
2007年4月至9月是普查的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确定技术标准和规范,开展培训、试点工作。国家文物局将组织完善并印发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定颁布普查实施方案、管理办法,培训各省级普查机构人员。
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是普查的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这一阶段的任务最为繁重,所获取信息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规范性直接影响着各项普查成果的水平和价值,甚至关系着此次普查的成败。
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是普查的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
目前,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标准、规范已经制定完成。
首建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
记者:此次普查的范围和难点是什么?
单霁翔:此次文物普查的范围是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等六大类文物。普查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近40万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复查,如发现有损毁需要填写专门的表格单据详细说明情况。对于新发现的文物,除了进行登记外,特别重要的还将陆续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
普查的难点是:我国地域辽阔,文物内涵十分丰富,各地文物特点差异很大,必须合理统筹安排普查工作。此外,由于普查工作量很大,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因此需合理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以保证普查工作的质量。
记者:1956年中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文物普查,1981年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此次普查和前两次有什么不同?
单霁翔:新中国成立以后,全国文物普查搞过两次,对文物的遗存状况做了调查。如今20年过去了,文化遗产保护步入了最艰苦、最关键的历史时期:其一,城市化进程加速,城乡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异常尖锐;其二,2005年年底国务院发出《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我国第一次在国务院的文件中,使用了“文化遗产”一词。“文物”走向“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要进行文化遗产保护,首先要摸清家底。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馆藏文物一级品的建档备案,完成了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状况和馆藏文物腐蚀状况的调查,正在对所有文物档案进行数字化管理。
第三次文物普查充分运用信息网络、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文物普查的时效性和相关标本、数据采集的真实性、完整性。比如,将在今年下半年开始的为期2年半的田野普查,将有数万人参加。届时,GPS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的科技手段都将在现场运用。
采用传统调查方法和现代科技手段相结合,能够采集更为丰富的文物信息数据,并将首次建立全国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数据库和电子地图。
此外,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范围比前两次有了扩展。在地域上,不仅有地上、地下,还包括内河和领海的水下不可移动文物;在类别上,乡土建筑、工业遗产、文化线路等过去被忽略的项目都在普查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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