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声明牵出自助游安全监管空白 自助游先签生死状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陈亮
今报郑州讯 昨天上午10点,由网友“石头”发起的暑期西部休闲之旅已经招募了36名成员。之前,他在商都BBS上发帖征集会员,帖中有特别声明:“不存在任何正式非正式的合同关系,途中出现任何意外与领队无关。
这是在开脱责任吗?“石头”的声明有法律效力吗?
出游,安全自负是基础
网友“石头”有着12年的户外游组织经验,这次发起的“走进阿拉善”——暑期西部休闲之旅准备在7月20日开始,一周后返回郑州。“石头”在帖中招募40名成员,所有费用AA制。
截至昨天上午10点,已有36名成员加入团队。谈起帖子最后申明的“安全自负”,他解释说,这样做的目的是要成员之间相互提醒,注意个人安全。
“即使出了安全问题,我相信组织这种没有任何赢利的户外游,应该不会承担法律责任。”“石头”认为,如果责任由组织者或者其他成员来负,以后就没有人愿意组织户外游了。
事故后的纠纷,催生“生死状”
眼下正值暑期,户外游迎来了一年中的高潮。记者从各旅游、户外游网站上发现,很多发帖组织自助游的“驴头”,都会在招募令中发出“生死状”,要求加入成员同意安全自负。
“‘生死状’和近年发生的‘驴友’安全事故有关系。”昨天,一位长期组织户外游的“驴头”无奈地说,去年7月9日,13名“驴友”在南宁赵江游玩时山洪突发,一名21岁的女“驴友”被洪水卷走,女孩家人状告此次自助游的组织者,并向所有成员索赔,“生死状”可以避免争执,减少纠纷。
个人组织的自助游缺少监管
昨天下午,就自助游安全问题,省旅游质量监督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旅行社组织的自助游,“驴友”的安全问题就由旅行社负责;若是个人组织的自助游,“驴友”在景区内发生安全事故,景区应该负有一定责任;对于个人组织的自助游,在非景区发生的安全事故,其责任划分就比较困难,个人自发组织的自助游,没有纳入相关部门的管理范畴。
据了解,国家没有相应的法规对自助游成员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作出界定,监管个人组织的自助游尚属空白。一旦出了安全问题,当事人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签“生死状”没有法律效力
“这样的‘生死状’或者口头约定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国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法学博士任成宇说,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不仅组织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同行的“驴友”也应承担责任。
任成宇认为,活动组织者有义务确保每个成员的安全,有义务保证活动安全结束。“在这里,责任划分和赢利与否没有关系。”任成宇说,自助游过程中,所有人员都要承担彼此照顾的义务。
“驴友”如何减少事故及纠纷?
在“石头”的招募帖上,他加上了“强制购买旅游保险”这样的声明,不购买保险就被拒之门外。
对于该做法,任成宇称为“转嫁责任”,但他认为这是一个很好的模式,“买了保险,事故后成员之间的纠纷就少了很多。”
任成宇认为,除了买保险,选择一名经验丰富的组织者也很关键,“驴友”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户外游,不要一味追求刺激和冒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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