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冀民(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
·
·
·
·
·
·
新华网消息:7月17日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黑砖窑”事件相关案件审理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冀民在发布会上说,黑砖窑使用童工犯罪案件将及时地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刘冀民在回答记者关于黑砖窑使用童工犯罪案件的提问时说,截止到目前,起诉至芮城市人民法院的张振明、李学志一案已经开庭审理,并且今天下午已经作出判决,认定张振敏和李学志非法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振明有期徒刑五年,李学志也因此获刑。
我刚才发布中已经讲到,对于“黑砖窑”系列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它不可能完全同步进行。侦查期间,取证工作诉讼程序相对走得快一些,反之,就相对晚一些,都很正常。我刚才已经给大家通报了,这两天,有关人民法院已经收到了有关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这方面的犯罪,和有关使用童工犯罪的情况。据我所知,我省检察机关目前已对发生在我省万荣县、永济县雇佣童工五人,从事危重劳动的涉案6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雇佣童工五人,涉及到4个案件,6名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对发生在长治、晋城、运城等地雇用童工8人,从事危重劳动的8名犯罪嫌疑人已经立案侦查,以上的三项,就是人民法院已经判决一案和检察机关已经立案决定的逮捕的和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总计涉及到13案16人非法雇用14名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的犯罪。我这里给大家强调说明的是,这些案件已经起诉过了一些,还要起诉一些,我们将及时地公开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新闻发布会现场(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95人因黑砖窑受处分 洪洞县委副书记被免职 7月16日,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在太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黑砖窑”事件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的处理情况。图为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来源:新华网山西频道)
7月16日,中共山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山西省监察委员会在太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黑砖窑”事件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的处理情况。山西省纪委副书记杨森林在新闻发布会上称,当地纪检委和监委经过近一个月的紧张工作,基本查清了“黑砖窑”事件中涉及的有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及个别党员干部参与“黑砖窑”承包管理等严重问题。所查处的案件共涉及临汾和运城两市的8个县。
杨森林介绍说,受处分的95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40人,一般党员干部37人,其中,同时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的有30人。95人中,开除党籍3人,留党察看7人,撤销党内职务7人,党内严重警告28人,党内警告5人;行政开除公职2人,撤职(含撤销任职资格及罢免职务)24人,降级19人,记大过15人,记过14人,警告1人。
新华网北京7月16日电(记者李薇薇)小砖窑、小煤窑、小矿山、小作坊等非法用工、违法犯罪的背后是否存在疏于管理、滥用权力、权钱交易等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严肃查处非法用工违法犯罪涉及的渎职侵权犯罪。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