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20元嫖资 嫖客被打死
进入淫窝后反悔 遭卖淫女“保镖”围殴
一嫖客为了20元嫖资与卖淫女发生打斗,进而被专门保护卖淫女的打手打死。昨天,涉案的卖淫女出庭受审(见上图)。在法庭的审理中,卖淫女韩某透露,保护卖淫女的打手按地盘收“份钱”,月工资能达千元。
嫖客进屋后反悔惨遭棒打
据起诉书指控,这起由嫖资引发的殴斗发生在2003年10月21日。当天,卖淫女何某(另案处理)与嫖娼人员陈某(男,殁年30岁)在海淀区清河镇三建宿舍胡同内进行色情交易时,因嫖资问题发生争执。
30多岁的韩某是吉林省吉林市人。2003年,她到北京做了卖淫女。据其辩护人和她的弟弟介绍,韩某被丈夫遗弃,还有一个上学的女儿,为了孩子才走上这条路。法庭上,韩某戴着一个大口罩,说话声音很小。韩某说,在案发当天,她看到同伴何某与一个30多岁的嫖客进了房间。没多久,屋外的韩某听到何某呼喊:“快喊人!”韩某说,她还听到了非常大的打斗动静。
这时,韩某立刻通知了看场子的吕某等人。她回到自己住处后,听说嫖客被打得很重。公诉机关提供的证人口供显示,受害人陈某本来进入了何某的卖淫场所,但是当何某宽衣解带之后,陈某又反悔不干了。何某称已经被陈某摸过了,要其给50元。陈某不同意,于是何某向韩某呼救,找来了打手。最后,讨价还价到20元,陈某还是不给。打手们一哄而上,用木棍将陈某打死。
打手领“工资”保护卖淫女
“我告诉他们是怕出事儿,不是为了让他们把人打死。我们都是交过份儿钱的,他们给我们看着警察,也保护我们安全。这事儿我只能找他们。”韩某在法庭上断断续续地勾勒出卖淫女保护团体的一些组织规则和收费标准。
给韩某等三名卖淫女看场子的是吕某等人。韩某进入他们的场子,每月要交1500元的份钱。检察机关宣读其他案犯的口供,透露这些打手每月有1000元“工资”。韩某说,这些人在卖淫房间里和房间外都藏着一些镐把、木棍,时刻准备着抄家伙。
韩某的辩护律师说,韩某等人从事违法行业,遇到危险不敢报警,于是产生了收费的保护组织。但这些人的行为与韩某无关。“韩某找他们仅仅是为了自身的安全,不是为了伤害他人,应该说她与这些打手没有犯罪的共同故意。”辩护律师认为韩某无罪。
晨报记者 李婧/文 常鸣/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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