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获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体检弄破处女膜 医院赔偿
晨报讯(记者 李婧 通讯员 郑颖)未婚女子余小姐在进行妇科检查时,处女膜被捅破。事后,她将这家医院告上了法院。记者昨天获悉,海淀区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医院赔偿余小姐医疗费、交通费损失35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据悉,余小姐曾于2006年底前往海淀区某医院进行体检。医院的医务人员在对余小姐进行妇科体检项目时,由于违反医学常规,对未婚的余小姐使用了内窥镜进行检查,导致余小姐处女膜破裂,并造成大量出血。
事后,余小姐将这家医院告到了法院。余小姐在诉状中要求医院向她书面赔礼道歉并承担她的交通费、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6900余元,同时要求医院赔偿她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
海淀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明知余小姐为未婚女性,未就妇科检查的内容及后果进行说明,违反了医疗机构的特定告知义务,存在主观过错,并因此影响了余小姐行使是否进行妇科检查的选择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法院同时认为,余小姐作为一名成年人,应当具备一定的医学常识。对此,余小姐没有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因此,余小姐本人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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