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之
《窃听风暴》是第79届奥斯卡最佳外语片,这部影片讲述了民主德国国家安全总局一名官员奉命暗中监视一名颇有名望的剧作家及其妻子的故事,从1984年一直讲述到柏林墙倒塌后。在那个时代里,谁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被监听,谁也不知道别人是否利用手中的权力在窃听着自己的生活。
如果一个社会人人皆无隐私,那这个社会一定会陷入人性的扭曲。好比柏林墙抵挡了一时人们身体的出走,却抵挡不住人心的出走,最终还是倒塌了。
没料到的是,这样的“窃听风暴”今天居然在三秦大地又上演了。据《华商报》报道,6月20日,由三原县委组织部、纪委和县政法委组成的联合考察小组,进驻三原县公安局考察副科级以上的中层干部,考察的对象为各派出所所长、正科建制的大队副大队长等。联合考察组把约见考察对象的地点,设在了县公安局政工科科长梁欣的办公室。然而,令人惊愕的是,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崔凯和梁欣居然涉嫌“窃听”了考察组谈话内容。如果不是三原县纪委接到举报,恐怕这起窃听事件就会神不知鬼不觉地过去,及至湮没不闻。
其实,这样被曝光的窃听事件已经不是第一起了。早在中央调查组调查厦门远华案期间,福建当地某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动用监听设备对调查组进行了窃听,却不料被同样具有专业经验的调查组发现,导致东窗事发。显然,这些人利用国家机器为己服务的目的就是保护自己或者所属利益集团的利益,但通常情况下,他们的这些行为很难被非专业人士查知,甚至知道也拿他们毫无办法。看惯了好莱坞大片和国内的刑侦电视剧,早就知道国家暴力机关通常都有窃听设备,以方便掌握信息,打击敌人。但一直存有疑虑的是:这种窃听设备的使用有没有一种规则,会不会被私心者滥用,谁来对窃听者进行监管,普通公民有没有受法律保护的隐私权?
遍查各地新闻,发现查获出来的案件大多是下级对上级的窃听,还没怎么发现有上级机关的公务人员窃听下级机关而被双规、逮捕的。这似乎隐隐地向我们透露出一个信息:上级有权通过各种方式知晓下级的所作所为,而下级却无权“依样画葫芦”。不过,三原窃听事件却告诉我们,窃听行为并不完全受法律保护。事实上,也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敢明文把不受约束的“窃听”列为政府的权力选项。
但是,每个合法公民都应有受法律保护的隐私权。既然法律可以保护上级不受下级窃听的权利,并以法律的名义遏制这种“窃听”行为,那么就更应保护每个公民免于恐惧的自由和合理合法的隐私权。国家暴力机关在动用窃听设备及至一切监听、监看设备的时候,都理应万分慎重,不能让藏有私心之徒公器私用,否则就会造成对这个社会基本自由的伤害。从陕西三元刮出来的“窃听风暴”,刮响的正是公权力如何使用的警钟。(来源: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