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婧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除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以外,其它任何收费现起都不再允许。记者昨天从市财税局获悉这一消息。
市财税局官方网站上昨转发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身份证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4号),根据通知,居民身份证的收费标准为:向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向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为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
除上述收费外,各地不得自行规定收取或搭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也无权自行制定和调整收费标准。
在上海,拍摄身份证照片费、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在本市居民身份证更新换代后已停止收取,财税部门请公安机关办理项目注销手续,并努力提高办证效率,尽量缩短居民身份证制作期限。对于申请加急办证的居民,可为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或采取相应的便民措施解决其急需身份证的需求,但不得借此收取快证费、加急费等费用。
市民如果在办理身份证的过程中被要求缴纳超出标准以外的费用,可拨打12358物价举报热线进行投诉,相关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来源:上海青年报)
(责任编辑:李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