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仰光7月18日电(记者张云飞)旨在制定新宪法原则的缅甸国民大会最后阶段会议18日在仰光举行。这预示着缅甸军政府制定的七点民主路线图即将走完第一步。
缅甸国家和平与发展委员会第一秘书长、国民大会召集委员会主席登盛在会议开幕式上发表讲话说,为将缅甸建成和平、现代、发展的民主国家,缅甸制定了七点民主路线图计划。
登盛说,恢复举行国民大会是路线图计划的第一步,本次会议是国民大会的最后阶段会议,大会所确定的制宪原则是未来起草新宪法时必须坚持的基本准则。
根据国民大会议程,最后阶段会议将确定新宪法中包括选举、政党、国旗、国徽、国歌、首都以及过渡条款和一般条款等最后7个章节的制宪原则。
此前,缅甸已确定了新宪法15个章节中的8个主要章节的制宪原则,共104条原则,内容涉及国家结构、国家首脑、立法、行政、司法、军队、公民与公民权利义务等。
1988年,在历经数月的全国政局动荡后,缅甸军队接管了国家政权,废除了原有宪法。缅甸军政府于2003年8月宣布实施旨在实现民族和解和推进民主进程的七点民主路线图计划。根据路线图计划,2004年5月缅甸恢复举行国民大会,重启了制宪进程。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