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8日电(记者赵晓辉)中国证监会18日表示,截至目前,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为核心,证监会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主体,期货交易所、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期货业协会自律规则为补充的期货市场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法规体系既遵循了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原则,又兼顾了适应市场发展的前瞻性,它的形成必将对中国期货市场的规范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据介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配套立法工作是中国证监会今年立法工作的重点之一。目前,此项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期货公司管理办法》、《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和《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5件规章,以及《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和《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等3件规范性文件已经先后公布施行;《商业银行从事期货保证金存管和期货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草案)》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另外,中国证监会还透露,正在积极地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做好《期货法》草案的起草工作。
1999年6月国务院发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结束了期货市场各省、各部门有关法规的混乱与矛盾。今年3月6日,国务院公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自4月15日起施行,这是当前中国期货业最高层次的法规。证监会配合此条例制定或修订的系列办法从4月起陆续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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