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党员干部自查21人主动上交773.53万元
时报讯 (记者 张玉琴) 《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后,昨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截至6月29日,全省150.8万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对照检查,21名党员干部主动上缴财物折合人民币773.53万元。
最近,省纪委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大对照检查力度有针对性地做好查纠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力度。
一是对当前已掌握的信访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发现涉嫌违反《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线索,及早给相关人员打招呼提醒,督促其认真对照检查;二是对正在或已列入初核计划的案件线索,组织人员抓紧核实,并对有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争取其主动说清问题;三是对正在立案调查的对象以及其他涉案人员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动员其主动交待违规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四是对去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件进行清理,发现被举报人涉嫌《规定》所列禁止行为的,采取函询、谈话等方式,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作出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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