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要举报老乡做假证,以此敲诈老乡钱财,结果把自己送进了监狱。7月11日,经浙江省嘉善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康海有期徒刑二年。
康海得知自己的湖南老乡谭治华(另案处理)做假证生意赚了钱,便伙同“阿志”等四人预谋对谭治华实施敲诈。
3月24日早晨7时许,康海与“阿志”等四人在320国道嘉善分道口拦住谭治华,将其拖至事先准备好的汽车内,用谭治华的手机打电话给其妻子,以向“110”举报谭治华做假证相要挟,索取钱财2万元。尽管知道做假证涉嫌违法犯罪,但谭妻权衡再三还是决定一面与康海约定付钱,一面报警。康海在取钱时被警方抓获。(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