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8日电(记者盛若蔚)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整体推进中不断深化,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有机衔接、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制度体系。
1.5万余人通过公开选拔走上领导岗位
进一步扩大民主、引进竞争机制,促进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落实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坚持把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考察预告、任职前公示、试用期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要干部等制度全面推行。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中,对新一届领导班子人选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对拟提拔人选在会议投票推荐的基础上还进行了差额二次推荐,实行了差额考察。许多干部群众反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比以前更加透明,干部考察也更加全面深入。有的群众说,“现在选人用人,把干部的提名权交给了我们普通百姓,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工作中体现了群众路线,给干部队伍带来了新气象。”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已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方式之一。从2003年到2006年底,全国共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1.5万余人,其中厅局级390余人,县处级3800余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共20余万人,其中厅局级500多人,县处级2.8万人。有的地方探索厅处级联考、分类选拔的方式改进和完善公开选拔工作,即省(区、市)、市(地)联合公选厅、处级领导干部,统一发布信息、统一组织报名、统一考试阅卷,统一公布结果,规范了操作,整合了资源,降低了成本。一系列扩大民主的措施进一步扩大了选人视野,拓宽了选人渠道,丰富了干部选拔方式,促进了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现科学发展观
干部考核工作在创新中不断完善,为选准用好干部、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中央组织部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中普遍运用,实现了考核评价制度的重要突破,既进一步扩大了民主,又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发现和选拔了一大批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同时,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也在抓紧试点。各地还普遍加强了对干部的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