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阮津)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会议日前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精神,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监所检察工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各级检察机关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于世平在讲话中强调,高检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监所检察工作的决定》,对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增强做好监所检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做好监所检察工作对于促进监管场所依法、严格、文明、科学管理,维护被监管人合法权益,保障刑罚正确执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努力提高监所检察工作整体水平。要切实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力度,建立完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机制,认真做好羁押时限监督和刑罚变更执行的监督,高度重视监督纠正侵犯被监管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畅通申诉渠道,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查办发生在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努力提高监所检察人员办案水平,加强与反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的配合与沟通,形成合力。要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认真研究发案根源,帮助发案单位健全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要按照《决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派驻检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好派驻检察室的规范化达标评选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为监所检察工作提供有力的工作保障。同时要加强监所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更好地适应监所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为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做出贡献。(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