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税刑罚侍候 湖南首次立案查处高收入者逃税
三湘都市报7月18日讯 因涉嫌采取低报价格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以偷税,常德市澧县澧阳镇居民刘某近日被当地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据地税部门介绍,这不仅是常德市高收入者未在个税自行申报期间申报缴纳而被公安部门立案的第一人,也是截至目前我省首次对个税逾期未自行申报者动用最高处罚标准。
事后补税不能免责
据澧县地税局介绍,刘某自2001年起在当地从事房地产开发,收入可观,今年年初即被该局确定为高收入个税自行申报纳税对象。在1月1日至3月31日个税申报期内,税务人员曾多次动员刘某主动申报,但刘某总以种种借口拒绝。申报期满后,澧县地税局通过详细调查,核实刘某存在采取了低报销售价格、少报销售面积、售房以白条替代正规发票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的事实。
后经澧县公安局税侦大队立案查实,刘某偷逃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等共计20.6万元,初步认定属于一起典型的偷税案。见事情已败露,刘某随即主动向澧县地税局补缴了部分税款10万元。目前,此案已移送至当地检察机关审理。
四道“紧箍咒”锁身
记者从湖南省地税局税政三处得知,今年6月4日该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已明确对未申报对象的具体处罚标准分为两大类四个层次:对税款已经缴纳、不涉及补税问题的未申报对象,除责令限期申报以外,可给予两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可处两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既不申报又有偷税情节的,或虽已申报但申报不实的,应按税法规定,应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了解,稽查部门和征收机关在选案时,将抓住高收入行业、高收入者个人、大案要案、账务不健全和核算不真实的纳税人来重点选案,并按实际案情分别处以不同的处罚标准。
税务人员认为,澧县刘某的偷逃个税行为影响恶劣,经公安机关查实认定已构成犯罪,因此按照最高处罚标准来处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悉,这在我省尚属首例。
争议
个税申报太麻烦
对话者:长沙市河西某高校教师
缴税计算专业性强,工作量大。申报人除需要填写全年所得收入之外,还要计算填写应交纳的税额、已缴税额、抵扣税额和应补税额。不同种类收入所得税计算方法不同,要完整的算出各项收入应纳税额真不是个容易事。已缴税额在报酬发放时由相关单位直接代扣,但是这种扣缴方式不提供纳税凭证,想要弄明白确切的缴税金额也要花费不少时间。
而目前的税收征管法对未在期限中申报的纳税人规定了详细的处罚措施,但是对于退税流程、表扬积极纳税人等让申报者产生好感的文件却很少。一些税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很生硬,很少与申报人平等交流。这样的表达方式只能使申报人产生畏惧感,申报积极性不高。
网上报税免费又快捷
对话者:湖南省地税局
除了对未申报对象进行分类处罚、锁定各类高收入行业(人群)为重点监控对象之外,各级地税机关还将积极探索逐一约谈、上门集中服务等新的工作方法,通过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及亲和力来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
日前,湖南地税网上报税系统软件的开发和试点工作已在常德市顺利完成,即将在全省进入全面推广应用阶段。该系统将以完全免费的方式,提供给广大纳税人使用,也将使个税申报工作得以更便捷有效地在我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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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入者“潜水”频领罚单
自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以来,有众多高收入者频频撞上“高压线”,受到了处罚。
今年4月6日,长沙市某公司高管陈某因逾期申报个人所得税被雨花区地税分局开出200元罚单。这是长沙市地税部门今年以来,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逾期申报开出的首张罚单。
7月上旬,株洲炎陵县地税稽查局对某木业加工厂法人代表徐某进行检查时发现其2006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61699.28元,属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却未如实、按期自行进行纳税申报,遂追征其少缴的个人所得税28840.62元,并依法处以少缴税额50%%即14420.31元的罚款。 (作者:谭斯亮 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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