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为教师建经济适用房未必妥当
本报讯记 到今年秋季,广州大学城学生人数将超15万,教职员逾2万,师生渴望建设教师新村,解决奔波“走教”问题。昨日记者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分别就两份提案给予会办意见:考虑利用附近及周边的南村镇、化龙镇等地区建设教师村。
市政府办公厅表示,在大学城相关规划编制中,已分别预留了岛内师生有关居住、商业、服务、文化等设施用地,规划了可供大学教师和市民居住的城市生活区,包括综合医院、中小学、幼儿园、市场等;还在各大专院校校区内设置了教师过渡房。在大学城综合发展区与文化共享区中,还规划了约35公顷的二类居住用地,预计可容纳2.2万居民。
对于教师新村的建设问题,广州有关部门正在编制《大学城二期发展规划策划》,考虑利用附近及周边的南村镇、化龙镇和新市镇地区建教师村,解决教职工的居住问题。同时,对大学城内的四个保留村,广州正在积极研究改造方案,四个保留村正与有关高校探讨村内集体用地建设部分教师住房的问题。
市政府办公厅认为,若在大学城建设教师经济适用房,可能存在一些问题。广东早已实施房改政策,如果再单独为教师建设经济适用房,不符合住房体制改革方向。也容易引起社会其他群体的比较,诱发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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