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9日专电(记者梁彩恒)记者今日收到达能关于娃哈哈离岸公司涉嫌伪造美籍华人陈仲华先生签名最新进展的媒体声明。声明称达能集团在近期对非合资企业的调查中,发现4家娃哈哈非合资公司涉嫌编制和提交虚假公司设立文件,已经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递交举报信。
达能7月19日的声明全文如下: 达能集团于2007年7月19日正式向四川省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招商局、安徽省巢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安徽省巢湖市商务局、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贸易局、河南省新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河南省新乡市外商投资管理局分别递交了关于成都娃哈哈昌盛饮料公司、巢湖娃哈哈昌盛饮料公司、合肥娃哈哈昌盛饮料公司和新乡娃哈哈昌盛饮料公司共4家公司编制和提交虚假公司设立文件的举报信。
达能集团在近期对非合资企业的调查中,偶然发现上述4家公司在相关政府部门登记注册的工商资料显示其外方控股股东荣辉投资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该外方股东委派的董事是美籍华人陈仲华先生。在问题暴露后,陈先生明确表示,是有人在其毫无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模仿其签名及虚构其相关身份(即荣辉投资的法定代表人和娃哈哈昌盛外方董事)等方法编制和提交了虚假公司设立文件,用于设立系列娃哈哈昌盛饮料公司。
达能集团认为这次事件不仅是一起严重侵犯陈仲华先生个人权利的侵权事件,而且更是一起严重违反中国法律以及欺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违法事件。达能希望有关部门能及时核实和依法查处,以维护以上述4家公司所在地的经济秩序和法律的严肃性,保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并能将核实和查处情形告之关心此事件的社会公众和媒体,以示正听。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