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了五指山市房改办违规管理使用住房公积金问题。
经查实,五指山房改办存在以下主要违规事实:违规发放翡翠花园小区项目贷款110万元;向未交纳住房公积金的五指山畅好农场干部黄某违规发放个人贷款13000元;违规向许某等4人发放两次以上个人贷款共计86万元;违规向陈某等15人发放贷款195万元部分用于购买商业用房;违规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7144.66元转入专项应付款科目上缴财政和转单位管理费,用于招待、油料等开支;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未设立会计账簿进行核算,资金管理混乱。
今年4月,五指山纪委、市监察局分别作出决定,给予原五指山房改办负责人以及相关股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责令相关部门及有关人员对违规批准发放的贷款进行追还,责令五指山房改办加强整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五指山市政府原分管领导负有一定领导责任,已作出书面检查。
据了解,2006年11月,根据领导批示,由省监察厅牵头,相关单位协助,对五指山市房改办违规管理使用住房公积金问题进行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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