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特别费案昨庭审气氛火爆 下周验录音
台海网7月20日讯 马英九特别费案,惊爆检察官制作证人笔录不实争议。台北地方法院昨日开庭,为了是否提前勘验吴丽洳侦讯录音光碟,公诉主任检察官黄惠敏当庭发飙,反对勘验,不但斥责律师声请勘验是“自私”,还把火气发向审判长:“是辩方声请勘验,干嘛先问检方?”此举也惹火审判长提高分贝说:“好!请坐。
尽管合议庭已经听完吴丽洳今年一月二十五日的侦讯录音光碟,并制作译文,因昨日诘问证人结束后,时间已届下午一时许,加上二时三十分,还要就余文涉案部分进行诘问,审判长蔡守训最后谕知,还是依原订本月二十三日下午二时三十分的庭期,勘验吴丽洳光碟,届时依法院制作译文版本勘验。
笔录曝光 黄惠敏抗议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特别费案开审以来,甚少发言的黄惠敏,昨日难得开口,却是“扛辩方、火法官”,令在场旁听者,都感觉到他的情绪波动。
黄惠敏是在审判长讯问是否勘验吴丽洳侦讯录音光碟后,脸带愠意,针对吴丽洳侦讯内容曝光,一开口就提高分贝说,“首先针对辩护人法庭以外的动作提出严正抗议。”
黄惠敏拉高分贝指责律师的动作,让蔡守训相当不悦,认为发言未针对是否勘验表示意见,马上制止,并表示检察官如果要抗议辩方,可以在法庭外另行以发布新闻稿方式,检辩双方要在法庭外发布新闻,这是言论自由,刑事诉讼法并没有规定不可以,希望检方不要在法庭上浪费时间。
黄惠敏闻言,火气更大,回称:“第一,我要声明,这是辩护人声请勘验,不是检察官,所以不应该先问检察官的意见。”
辩方争取重勘 黄再怒
蔡守训闻言,立即面向站着发言的黄惠敏,以审判长指挥诉讼的职权说“好,请坐”,然后讯问辩方意见。宋耀明律师说,吴丽洳的侦讯录音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单据,与本案起诉犯罪事实无关,有争议的领据部分,既然制作笔录与实际陈述有出入,就应该勘验。在证据上经过勘验后,也应该以公判庭上勘验内容,取代检察官制作的笔录。
黄惠敏听完律师的说法,再度动怒表示,迄昨日开庭前都没有收到辩方声请提前勘验,接着说,三分钟前才当庭收到辩方声请状,从报纸上却已经看到译文,“辩护人要求今日勘验,律师的思维完全是自私的,只想到自己受委任的案件,却不知我们下午还有余文案。”
黄惠敏又说,方才要提出严正声明,是尊重法庭,因为检方从未在法庭外,主动发布新闻,这次证明笔录内容和译文外泄,是出自律师,滥用刑事诉讼法三十三条的“辩护人阅卷权”。况且依报章刊载的译文,“吴丽洳的供述内容,和侦讯笔录记载并无出入,没有勘验必要。”强烈要求合议庭要约束律师这种举动。
庭外发言 检辩自家事
一直耐着性子的审判长,听完检方情绪性的发言,不禁也高分贝说:“检察官请告诉我,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约束辩护人发布新闻?”黄惠敏同样拉高音量回说:“请审判长依刑诉法三十三条规定,合议庭口头约束律师郑重行使权力,有这么难吗?”
审判长这时严正表示,“我只能说各自尊重检辩的职权,至于检辩双方法庭外的举动,要负的法律责任,这是各自负责。”然后宣示合议庭评议结果,勘验时间还是依原订庭期,在下周一下午,一开庭马上勘验,再诘问石素梅、谢鎙镮两位证人,结束特别费开审以来,场面气氛最火爆的庭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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