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撞“枪口” 83米电缆构破坏军事通信罪重判5年
法制网杭州7月19日电 小偷洪某今天上午在法庭上大呼“倒霉”!此前,他仅仅偷了83米电缆,满打满算也就值一千四百多元。但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却判了他有期徒刑五年,罪名不是盗窃罪,而是破坏军事通信罪。
今年3月16日凌晨,洪某趁着天黑,爬上了杭州市某地的电线杆,用工具剪断电缆,当他爬上第三根电线杆的时候,他才发现上面标有军用电缆的标志,但他此时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一口气剪了83米的电缆,随后,他开始一段段地剥去电缆的橡胶皮,抽出铜丝……
而电缆的另一端,在洪某剪出第一刀的时候,解放军某部指挥室的信号就中断了,解放军官兵沿着电缆迅速出击,就在洪某对电缆“剥皮抽筋”的时候,他们赶到了现场,并迅速将洪某制服。
后经有关部门估价,83米电缆价值人民币1411元。但由于洪某剪断了解放军某部与上级军事首脑机关的军事通信,严重影响该部队战备值勤任务的完成,因此,检察机关决定以破坏军事通信罪追究洪某的刑事责任,并且认为洪某涉嫌破坏重要军事通信。
“我国刑法有‘破坏军事通信罪’的量刑标准,但对于何谓一般军事通信,何谓重要军事通信,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对于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刑法也没有明确界定。以往遇到此类案件,法官量刑感到很难。”杭州市江干区法院刑庭庭长徐丽云说。
今年6月26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危害军事通信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对刑法中没明确的部分作出了界定,明确了“情节特别严重”的具体情形和“重要军事通信”的范围。该解释于6月29日起正式实施。江干法院依据该司法解释,认定被告人洪某破坏了重要军事通信,遂作出了五年有期徒刑这一比较重的判决。 余东明 李建平 陈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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