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少女只和男子见过三次面,就被对方下麻醉药迷奸。日前,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检察院以男子余某涉嫌强奸罪对其依法批捕。
2006年下半年,受害人罗某通过媒人介绍与余某相识。由于彼此了解不深,罗某始终与余某保持距离。
据警方调查,两人上网时,余某趁罗某不注意,在饮料中放入了迷药,在罗某昏迷后实施强奸。接受警方讯问时,余某还一再辩称他和罗某是自愿发生关系。但是警方从罗某尿液中提取到了迷药成分,印证了案发时受害者喝了大量带有迷药成分的饮料。检方认为,余某采取麻醉手段在被害人不能反抗的情况下与其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涉嫌强奸,遂对其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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