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公款去炒期货 副主任被判无期
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原副主任万建明一审获刑
本报讯
6月14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原副主任万建明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
南昌市中院一审认为,万建明在担任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期间,滥用职权,动用省土地整理中心项目资金3800万元炒期货,在屡屡亏损后仍执迷不悟,最终将3400余万元公款打了水漂,遂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万建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万建明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构成受贿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0万元。
(责任编辑: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