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7月20日电(记者 张涛) 河北省去年以来用税收杠杆促进节能减排,鼓励企业开展“三废”资源的循环利用,2006年为近500家企业办理减免税共计4亿元。
在国家重点支持的大型企业冀东水泥集团,磷石膏等不再被当成废物扔掉,这家企业实施了磷石膏改性等技术改造项目,废物成为生产原料。
据集团负责人介绍,仅去年就利用磷石膏、脱硫石膏、粉煤灰、水渣等各类废渣近500万吨,既可缓解工业废渣对环境的污染,节约石灰石资源的使用量,还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为此他们去年获减免税7000多万元。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去年联合发布的《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企业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等其他废渣的可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购入废旧物资回收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10%比例计算抵扣增值税税额;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企业增值税可减半征收;企业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可在五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
河北省用税收杠杆促进节能效果明显。据统计,目前全省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61%,焦炉煤气、高炉煤气回收利用率分别达到了98%和90%。
为防止企业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河北省加强跟踪管理,每年抽查面不少于30%,重点对煤矸石电厂和水泥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入炉煤热值超标或入炉煤含硫超过国家规定要求、废渣含量不能达到30%规定要求的企业,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取消其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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