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学成份不能作为1种产品出口 发现将严惩
2007年7月2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介绍中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针对出口食品的企业以非法检的商品出口到国外,造成这种结果是海关的疏于管理,还是制度缺陷的问题,李长江说,“食品安全问题的事情出来后,我们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调查,调查发现,企业是以食品的一种成份,用一种化学成份来进行报关,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仅作为一种化学成份是不经过法定检验的,所以没有经过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海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也是可以放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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