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20日消息 台湾一名狠心男子,只因七月大的女儿爱哭闹,竟动辄甩她耳光,将其双脚倒吊,再剧烈摇晃、旋转,致使女儿大腿骨折、颅内出血,伤重致死。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这名男子姓张,四十岁。
被害女婴是他与其同居A女所生。A女、A女的弟弟与妈妈,均曾挨他殴打过,台湾屏东地方法院曾开立“通常保护令”,但仍保护不了七月大的女婴免于暴力侵害。
被害女婴常因哭闹而挨张某耳光,后来,因女婴常哭、太吵,张就让女婴独自睡在住处后方的储藏室内的角落。
2005年11月中旬,张某又因不耐女婴哭闹,愤而以双手抓住女婴的双脚,将女婴倒吊起来,剧烈来回旋转、摇晃,致使女婴的左大腿骨折,又颅内出血,出现嗜睡、呕吐症状。
但张仍浑然不知,在为女婴换尿布时,摸到女婴大腿,女婴会哭,还以为女儿爱哭。
同月16日,张某又以双手抓住女婴的双腿倒吊、猛力摇晃,结果,女婴出现抽搐、停止呼吸情形,当场昏迷不醒。
张此时才知事态严重,立即与A女一同将女婴送屏东市宝建医院急救,但女婴已无意识、呼吸、血压,经再转送高雄长庚医院,延至去年2月初不治。
据报道,昨日,张某因伤害致死罪被岛内法院判处八年徒刑。(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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