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实施监督法的第一年,也是浙江桐乡市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开局之年。半年来,新一届桐乡市人大常委会以此为契机,以七个“第一次”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监督法的一系列活动和工作实践。
第一次,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于今年3月30日通过桐乡电视台、嘉兴日报??桐乡版发布《桐乡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监督工作计划》,公布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对“一府两院”专项工作监督、计划和财政监督、执法检查的内容和安排。
第一次,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监督法学习培训会,全体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成员、机关干部、法院和检察院的领导班子成员、市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培训,并要求市政府也专题组织开展监督法的集中学习和培训,深刻领会和掌握人大监督的监督原则、监督范围、监督内容和监督程序,增强“一府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第一次,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以法定程序的形式形成了市人大常委会第一个规范自身行为、提升议决水平的规范性文件。
第一次,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4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全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提请,并由“一府两院”提请任命的新一届政府26名组成部门领导和检察院1名副科人员,每人必须在常委会会议上作三分钟表态发言,让常委会成员在知人知面知情的基础上开展人事议案的审议。
第一次,在听取和审议2006年财政决算报告时,根据监督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财政决算报告分别按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2006年预算决议的执行情况、预算收支平衡情况、重点支出安排和落实情况、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上级转移支付情况等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报告。
第一次,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第三章第二十条规定,在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的基础上,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工作上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作出关于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书面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将研究处理情况于9月底前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改变了以往对审计工作报告只审议不作审议意见的做法。
第一次,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规定要求,对已经举行的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会议,分别以三个层次进行公开,即对会议听取政府工作报告的情况、审议的情况通过桐乡电视台、电台、嘉兴日报?桐乡版、桐乡新闻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对各项报告、决议、审议意见通过《桐乡市人大常委会会刊》向代表和有关部门公开,对常委会作出的2006年财政决算决议以及2006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等专项工作审议意见通过嘉兴日报?桐乡版、桐乡新闻网向社会全文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这一个个第一次,不断开创了桐乡市人大常委会在自身建设、干部任命、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监督公开等工作上的先河,走出了一条结合桐乡人大工作实际、提升人大监督实效的新路子。
(作者单位:浙江省桐乡市人大常委会)
(责任编辑: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