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与苏某住在同一单元,我住在一楼,苏某住在顶楼。早在5年前苏某就在楼顶搭建了鸽舍饲养了10多只信鸽,后来又增加到40多只。苏某饲养的信鸽每天要放飞两次,鸽子放飞时会有许多鸽粪散落在我的院落以及门前窗后,气味很难闻,我多次找苏某交涉,希望他把饲养信鸽的数目降下来。
去年7月份,我身体不适,经医生检查诊断患的是隐球菌肺炎——一种少见的怪病。经向专家咨询,得知鸽子粪便是人类隐球菌病的一种传染源,我将这一情况告诉苏某,并要求他停止饲养信鸽并赔偿我得怪病的损失,苏某称我是在讹诈他。请问,我能否要求苏某赔偿我得怪病的损失?
读者 殷进奎
殷进奎读者:
你与苏某的纠纷实际上是一起因饲养信鸽而发生的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因此,你是可以起诉苏某要求停止饲养信鸽并赔偿你得怪病的损失的。首先,因为苏某饲养信鸽的行为造成了环境污染。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关于“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的规定,可以认为,引起自然因素总体的不良变化即为环境污染。苏某饲养了40多只信鸽,每天放飞时鸽粪散落,自然会影响到附近住户的居住环境。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三)项关于“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你不需要举证证明你的怪病是因为苏某饲养信鸽造成的,而只需要由苏某举证证明你的怪病与他饲养信鸽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虽然证明不了因果关系,但能举证证明他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如是不可抗力造成的等,而你只要证明在苏某饲养信鸽期间患上了怪病和苏某饲养信鸽污染了环境,就可以起诉要求苏某停止饲养信鸽并赔偿损失。
本报法律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