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拟涨至7毛
在物价部门举办的听证会上,各方代表普遍认为上辐度较大
本报邢台电(记者 丁宝军)针对邢台市污水处理厂提出的上调污水处理费的申请,邢台市物价部门于7月19日举办了听证会。
据了解,邢台污水处理厂的主要任务是处理城市污水和中水回用。邢台市梁庄路以西每日产生生活污水约13万吨,其中的10万吨由城区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污水处理系统。但由于运行资金不够,该厂目前每天只能处理不到8万吨,其余的5万吨只能直接排入牛尾河流向下游。横流的污水,严重污染了河流、地下水、农田,两岸百姓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邢台市污水处理厂有关负责人称,该市现行的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还是1997年制定的,收费标准处于全省最低水平,远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运行的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并参考其他城市收费标准,他们向物价部门提出申请,要求提高收费标准:居民污水处理费由0.2元/吨提高到0.7元/吨;行政事业单位由0.3元/吨提高到0.9元/吨;工商企业、经营服务业和特种行业等由0.4元/吨提高到0.9元/吨。
在7月19日举行的听证会上,行风评议员、市民、经济学家等60位代表,针对污水处理费上调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
市民代表黄为民认为,调整污水处理费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但是征收标准要考虑当地百姓生活水平及消费水平。居民污水处理费由0.2元/吨一次性上调至0.7元/吨,涨幅过大,百姓有可能难以接受。
政协委员董玉成说,污水处理费关系到百姓利益,上调应慎之又慎。居民不是产生污水的主要途径,工业企业、特种行业等才是污水的主要制造者,应该本着“谁污染,谁买单”的原则,谁是污水产生大户,谁应承担更多费用,不能一味平摊到居民身上。
邢台市财贸学校经济专家李守书说,根据2006年供水比例,居民与其它行业用水相比,居民用水只占自来水供应总量的约56.23%。如果居民污水处理费上涨至0.45元/吨,而其它行业上涨至0.9元/吨,就基本可以满足本市污水处理的运行需要。所以,在综合考虑治理成本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广大用户,尤其是弱势群体的利益,具体标准应参照与本市经济水平相当的兄弟市标准,他建议将居民污水处理费标准上调0.4元/吨至0.45元/吨。
邢台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听证会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价格方案,提出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的具体方案。同时,将考虑给予低保户、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相应的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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