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石家庄7月21日电(记者杨守勇)今后,由个人或其他民间实体投资设立博物馆在河北将受到法律的保护和鼓励。河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正式通过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规定,鼓励公民、法人设立博物馆,依法收藏的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振华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个人和社会组织投资设立的各种博物馆逐渐增多。为此,河北对此进行了规范,决定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设立博物馆,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设立。
吴振华说,针对当前很热门的民间收藏文物,河北还进行了引导和规范,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依法继承、赠与、购买、交换、转让以及其他合法方式取得的文物;可以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收藏的文物提供鉴定、修复、保管等方面的咨询。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收藏的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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