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记者秦洋)7月中旬,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省卫生厅决定限期对各级各类医院相关工作进行整改,强制医院污水、医疗废物处理限期达标。
省卫生厅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医院污水、医疗废物处理达标。无医院污水、医疗废物处理设施的医疗机构要增加投入,尽快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7月至8月,各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无医院污水、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和处理不达标的医疗机构要限期整改,复查结果仍不达标者,一律停业整顿。
省卫生厅在今年的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中,继续把医院污水、医疗废物处理是否达标作为评价体系中重要的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对不达标的医疗机构除责令其停业整顿外,将在全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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