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案件扑朔迷离 县委书记表明态度
案件本身也是扑朔迷离,多有蹊跷,不好理解。39岁的齐凤雁以前是计划生育局的干部,因为工作表现不错,又有一定文字水平,所以多次受到奖励。
2001年调任给一位无党派女性副县长做秘书。2003年提拔为妇联副主席。记者从侧面了解到,机关里的一些干部对她的印象不差,说她很“外面”(意思是很开朗,好打交道)。短信中涉及到的女性编办副主任还是她的同学,平时关系还不错。与人事局长更没有什么“过结”。怀疑她发的短信,似乎于理不通。她也向记者表示,信息确实不是她发的,更不清楚短信的内容,那张卡确实丢失了。王春雨也分析道,从短信直接涉及人事局、编办(注:人事局、编办合署办公,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领导来看,发短信的人的目标和目的是很清楚的,怎么可能是齐凤雁呢?
而另据记者了解,齐凤雁与县委书记陈志乃也没什么冲突。陈志乃原为宽甸县常务副县长,后调任围场县县长,2003年接任县委书记。齐凤雁也说,就在陈志乃当县委书记的那一年,她被提拔为妇联副主席。平时与书记接触很少。
县里出现了这样的大事,短信涉及到县委县政府,申诉又涉及书记本人,那么陈志乃对这个问题是怎么看的呢?因为陈书记在外地开会,记者在围场没有见到他。但在电话中他向记者谈了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他说,(2006年)9月30日他在(承德)市里开会。中午,公安局长打电话给他,汇报了一些干部收到下流短信的事情。但他并没收到这条短信,于是就让其他人转发给他看了看,他很气愤。当天下午回围场后,公安局副局长李国军向他汇报说,已经查到了卡的来历,并已经立案,问他怎么办?他说按程序办。
当天晚上9点多,齐凤雁从公安局打电话给他,说卡是别人让她买的,此事涉及领导和政治斗争,要对他当面说。他告诉齐凤雁有什么话直接对公安局说。在10月8日的县委常委会上,公安局汇报了案情,常委们认为此股歪风邪气不可长,一定要查清楚。
他说,作为县委书记,县里出现这样的歪风邪气,不闻不问才是失职。他与齐凤雁也没什么恩怨。非要说有的话,那就是,如果他不同意,齐凤雁得不到提拔,所以不存在打击报复的问题。而且从一开始,也并不知道卡是她的。关于齐凤雁申诉中说他干预司法,他说这更不存在。从立案、审问、变更强制措施,都是公安机关在办。他还认为,正是因为公安局办得不好,才让齐凤雁夫妇抓住了把柄。
陈志乃还向记者强调,免职不等于撤职,不是纪律处分。
而这样的说法,齐凤雁夫妇并不认同。他们认为既然司法机关没有认定短信是齐凤雁所发,那么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予以免职就是站不住脚的,是在搞“有罪推定”。
县里的干部和群众对县领导的评价如何呢?记者询问了一些出租车司机和三轮车师傅。他们对县领导的评价还不错,认为县领导干了些实事,官场的风气还算正派。没什么不好的传闻。这就很难把“短信事件”与政治斗争联系起来。
陈志乃说,在这个问题上他很坦然。
“短信事件”还在发酵 法律如何面对“短信政治”
“短信事件”已经给围场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更给一些人带来了不好的后果。齐凤雁况且不说,直接负责办理此案的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长李国军和刑警大队教导员周剑因办案不力而被县委通报批评。省市调查组来县里调查,自然也要找县领导谈话。但事情还远不那么简单。网络上还在流传此事。
当地有的干部认为,公安机关乃至县委在处理齐凤雁一案上的做法有值得商榷之处。既然走上了司法程序,那么就要严格依法办事,不能靠推定来处理干部。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仍然采取强制措施确有不妥。
近年来,“短信案件”大幅上升,其中大多是刑事诈骗案件,但因为发短信而引起的政治风波也不少。安徽五河短信案件和重庆彭水诗案,都是一介平民因为发短信而引发的案件。
在五河短信案件中,因为两个在民间口碑不错的老师向县领导发短信反映情况,结果被刑事拘留,并且上了本县电视台,名誉扫地;重庆的公务员写诗歌针砭时事,也被认为涉嫌诽谤,而被警方拘留并被逮捕。围场的“短信事件”虽然在内容上、形式上、影响上都不能与这两起案件相提并论,同日而语,但也属于“短信政治”的范畴。
而这些带有一定政治色彩的短信大多涉及当地领导层的人事矛盾和对当地党政工作的评价,因而有着很复杂的背景。在通讯发达的今天,如何看待这些信息的性质,如何适用法律手段处理此类案件,也给相关部门出了一个新课题。(记者孙继斌)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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