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改建房一律禁止出租
不少人将一套房改建成多套出租,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拟订对策
■新快报记者 吴璇 实习生 缪友力 通讯员 任文
广州市目前对单身公寓的需求巨大,不少人将一套房改建成多套出租牟利。
代表建议禁止违法改建房
部分市人大代表在其《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违规装修(改建)住宅的问题》的议案中提到,近年来,广州一些住宅小区部分业主擅自将一套房屋改建成多套,把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且多数用于出租,引发了消防安全、楼宇安全、环境卫生、治安以及邻里纠纷等众多社会问题。
对此人大代表建议,对广州市区辖内住宅小区存在的违法、违规装饰装修(改建)情况进行摸查,并对违法、违规装饰、装修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同时,加强房屋租赁管理,对存在违法改建、装修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记备案,已登记备案的一律注销,并在所在小区或出租管理机构公示。对楼宇安全隐患大、邻居反映强烈的违法装修(改建)房屋,依法责令有关当事人改正。
多收租金是违法改建主因
市国土房管局在回复中表示,近年来,广州确实存在部分个人业主在未向有关部门申报登记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室内装修、改建,将一套住宅间隔成多套,且多数用于出租牟利。该局调查发现,违法改建行为多为业主将套房改造为有独立厨卫的多个小单间,其动力主要来自于广州市目前对单身公寓的巨大需求,而在广州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真正设计成单身公寓或者一房一厅的小套间的并不多。在广州,一套三房一厅一厨两卫单元套房的月租金平均约为1500-3000元,如果将其改成5套带卫生间的小套房,月租金平均可以达到4000元。
房屋分割须邻居书面同意
答复介绍,根据《城市房地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八条“一方所有人如需改变共有部位的外形或结构时,除须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外,还须征得其他所有人的书面同意”的规定,申请人应征得相邻房屋人,包括受影响的楼上、楼下、左邻右舍的业主书面同意,并由规划部门和当地街道、居委会出具意见后,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分割的房地产登记,进行房屋的分割。
答复表示,要查处违法改建非常困难:要进行行政执法尤其是处罚,取证非常关键。而往往装修人不会配合工作,经常拒绝入室和故意回避,而相关部门并没有强行入屋取证的执法权,无法取证的情况下,对其处罚也只是一纸空谈。同时在实际的违规改建行为中,往往涉及房管、建委、规划等多个主管部门,而目前又无明确的协调机制,所以处理起来也很困难。
违法改建房屋将不能出租
答复透露,市国土房管部门拟请市政府发出查处违法改建房屋的通告,协调市及各区相关部门,并充分发动街道、居委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配合,采用多种方法遏制和查处违法改建房屋行为。有关部门将采取对违法改建的房屋一律不准出租的强制手段,并且各物业管理单位也在自己职责范围内,采用如禁止装修改建材料出入等手段,积极遏止违法改建行为,同时,今后广州将加大对违法装修、改建住宅的行政处罚和曝光力度,从而遏制违法改建行为,减少和杜绝该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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