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的行政执行力
中华环保联合会在2006年6月接到当地群众反映,2007年1月又接到了相同的举报。
记者掌握着两份文件。在这两份文件中,兴和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和兴和县政府都提到关闭和停产整改的问题。
“实际上石墨厂一天也没有停产。”当地人肯定地说。
按照国家征收排污费的标准,每生产1吨石墨,废水、COD应该征收70元,废沙应该征收15元。
兴和县环保局副局长梁永胜坦言,“实际上排污费的征收不到应收费的十分之一。”2006年,兴和县环保局征收的排污费不到10万元。
“国家规定不允许协商收费,但现在就是协商收费。”
梁永胜说,环保局没有关停企业的权力,关停企业必须报请当地政府审批。
记者在河道内看到大概有几十口取水井,按照国家规定,每生产1吨石墨要缴纳水资源管理费16元,按照兴和县年生产2.5万吨石墨计算,需要缴纳水资源费40万元,每生产1吨石墨需要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40~50元。
“只象征性地征收了不到5万元”。兴和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刘军说。
马勇说,兴和县这种情况在全国十分普遍,“打折的行政执行力会使违法企业认为无所谓”。
他说,让企业主动治污的办法只有一个,提高企业违法的成本,但各地都无法保障正常的收费,更不用谈增加违法的成本。
停与不停之间的利益博弈
在吃饭和生态的问题上,当地政府面临选择。
兴和县的9家石墨企业养活着大批国有企业改制后的员工。数据显示,9家石墨企业缴税约500万元,缴费约150万元。9家公司约有3000名职工。
“发达地区是腾笼换鸟,我们连一只鸟都抓不住。”一位县领导这句话也确实反映了欠发达地区在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
记者向兴和县的一位领导求证,上环保设施究竟对企业的影响有多大?这位领导肯定地回答,上环保设施不至于导致企业亏损,但企业的利润会减少。
“庄稼是农民的命根子,等矿采完了我们的子孙怎么办?”废矿石已经堆满了相邻的地,老王仍然决不卖出那不到1亩的地。
河边居民院墙上写着“科学合理采矿,造福子孙后代”的标语。一路之隔的河里,正在流淌着黄色的污水,河床里裸露着被沙化的庄稼地。本报乌兰察布7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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