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些“豪华衙门”被媒体曝光,各地掀起严查违规修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热潮。南京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通知》,规定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定位于城市标志性建筑。(据《人民日报》6月29日)
通知旨在节约行政资源,树立朴素节俭的政府形象,初衷无疑是好的。
但是规定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建成城市标志性建筑,如此提法似欠妥。显然,南京市政府将标志性建筑等同于高楼大厦、大型广场、花园宾馆等豪华建筑,这是认识上的偏差。
标志性建筑是一个地方、一个城市的形象代表,包含一定的历史意义和人文底蕴,会随着时间流逝,历久弥新,放射出更加绚丽的光彩。如广州市标志性建筑有黄花岗和镇海楼等,澳门有大三巴牌坊,前苏联有克里姆林宫等……党政机关修建办公楼,若能仿照这些做法,赋予其中一定的人文底蕴、文化内涵和政治寓意,即便外表不豪华,照样能成为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当年毛主席坐在条件简陋的延安窑洞里办公,指点江山,激扬文字,如今延安已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谁又能说延安窑洞不是这座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呢?
可见,只要不是盲目的修建高楼大厦、豪华馆所,在项目建设上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审批把关,党政机关不妨将办公楼修建成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它不但能引领一座城市的价值取向,防止“千城一面”,而且更能激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精神归属感、政治责任感,为打造廉洁型、亲民型、务实型党政机关奠定基础。 袁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