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7月23日电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审理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件,并勘验证人吴丽洳接受检方讯问录音带。由于检方也在上周五向合议庭递状声请勘验侦讯的录音带、录影带,而检辩双方提出勘验范围部分都是特别费请领“领据”部分,因此是否一并勘验,将由合议庭裁定。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依律师递状,今天声请勘验录音带范围,分别由A面的四十五分四十四秒,到B面的五分五十五秒,时间大约二十分钟。合议庭已裁准下午除勘验录音带外,并传唤石素梅、谢鎙环两名辩方证人,由辩检分别进行诘问与反诘问。
上周四庭讯当天,公诉检察官原本认为没有勘验必要,不过基于厘清事实真相,考虑录音带不能完全显示当时侦讯过程,另外录影部分又恐录音效果欠佳,因此在隔日向合议庭递状声请勘验侦讯录音带、录影带;就笔录来看,范围由四十二页到四十四页。
对于检方出招,马英九委任律师宋耀明也表示欢迎。他指出,勘验的目的就是要如实还原吴丽洳陈述内容。而吴丽洳在今年一月二十五日当天,在当时的查黑中心接受侦查检察官侯宽仁讯问的内容,大致包括市长特别费请领的单据、领据两部分。
宋耀明说,由于“领据”部分与检方起诉马英九事实有关,因此辩方声请勘验范围在“领据”部分;目前看来检方声请勘验范围,也是“领据”部分。因此若检方声请一并勘验录影光碟,律师也同意,只要能还原事实即可。不过若勘验时程过久,为免证人等候,可以先讯问证人,再进行勘验,一切尊重合议庭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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