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网店偷税第一案”的有罪宣判,在互联网界引起巨大反响。作为目前一种时尚的经营模式,网店在给购物者带来廉价商品的同时,因国家相关法律的欠缺,它已然成为“逃税天堂”。
昨日,合肥市国税局征管处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税务部门正在密切关注网店纳税情况。
税款成网店经营者利润
记者昨日从省城的某大型论坛上看到,一网友发了一个名为“卖时尚靓丽的T恤、耳环、项链、手链等小饰品”的帖子,并且贴出商品的图片,多款精美的T恤和鞋包引起众多网友跟帖。
一名为“清芬”的网友,在网上开了一家女性服装店,在QQ中,她告诉记者,一般在网上买比在实体店里买便宜近一半,有的款式还可以再便宜。记者询问开不开发票,她表示可以开,不过价格得涨5%,这部分钱是税款。
“网上的东西之所以比实体店里卖的便宜,一是免去了开店的成本,再就是不用去交税。”该网友表示,这部分没交的税款也就变成了自己的利润。
网上购物应索要发票
针对目前省城不断出现的网店,昨日,合肥市国税局征管处副处长潘宏坤表示,网上开店与开实体店一样,都应该根据税法,交纳税款。目前,税务部门主要采用的是“以票控税”,所以在进行网络交易时,要尽可能索要发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减少税款流失。
潘宏坤向记者透露,在网络交易中,因很难寻找买卖双方的交易凭证,这给税务人员搜集相关信息带来很大困难,网上交易的征税问题目前仍然是现行税法的空白。但按照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不管通过何种形式,只要发生了交易行为,就应纳税。(纪在学李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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