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4日电 综合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北法院二十三日审理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当庭勘验证人吴丽洳接受检方侦讯的录音带,历经约一个半小时的勘验及表示意见后,检辩双方对于录音带内容与笔录是否相符,仍是各说各话,没有交集。
审判长蔡守训在勘验后针对这点也没有作出裁示,仅表示这份笔录的证据能力及证明力,合议庭会在判决中交代。
检方侦讯吴丽洳的录音带中,不断出现吴女“嗯”、“对”、“对,对”等回答,不过,她是回答检方的问题,或者仅是表示她了解检察官问话的意思,似乎仍不明朗,甚至她回答“嗯”、“对”时,是回答检方哪个问题,似乎也不明确。即使媒体听完录音带后,各自的解读也不同。
不过,检方强调,证人吴丽洳充分了解讯问内容,与检方的互动良好,她的回答符合其真意。检方讯问完以后,也请吴女充分阅览笔录后才签名,检方制作的笔录与实际讯问内容没有不符,笔录没有不可信的情形。
检方还表示,有时证人不了解讯问的意思,或问东答西,因此,实务上检方整理笔录的情形很常见,即使法院审理时,也未逐字逐句记载讯问内容,在场的人也没有提出质疑。
这时审判长蔡守训表示:“干嘛把我们拖下水,我记得在"国务机要费"案里,笔录是逐字逐句记载的”。
马英九辩护律师宋耀明则表示,笔录纵然不是逐字逐句记载,但也不能违反证人陈述的本意。既然检辩双方对于笔录内容与录音带的内容是否相符,仍有争议,因此,律师要求以23日勘验的结果,取代检方当初制作的笔录。另一名辩护律师薛松雨也当庭表示,勘验后发现笔录与证人陈述内容不符。
不过,蔡守训当庭裁示,有关吴丽洳的笔录是否有证据能力及证明力,合议庭会在判决中交代,他并未对昨天的争议作出判断。至于今天的庭讯,将提示证据给马英九看,今天早上将开庭继续审理。
据了解,昨天下午原本是先勘验侦讯时的激光视盘,但是播放到一半时,机器突然故障,因此审判长决定改听录音带,在勘验听完录音带内容之后,征得检、辩和马英九同意后,没有再另外勘验影音部分,就以录音带内容为准。
马律师:证人笔录与录音带明显不符 针对前台北市长马英九特别费案中证人笔录是否失真一节,马英九辩护律师宋耀明二十三日表示,证人吴丽洳回答检察官侯宽仁问题时,明明回答不知道、不记得,但笔录中却记载“是”,笔录中记载的好几个问答,都与吴丽洳回答的原意不符。
他说,有时吴丽洳答“对,对”,只是语助词,有时她的回答,是回答检方另一个问题,到底她的回答是对应哪一个问题,也不清楚。有时吴丽洳还会主动帮检方修饰问题。
像检方问特别费是否要因公使用,吴丽洳就回答“这我不清楚”,但笔录却记载“是没错”;检方问市长已经有因公支用之事实发生,才来申请(特别费)?吴丽洳回答“忘记了”,但笔录却记载“是的”。
宋耀明强调,有时吴丽洳的回答,是对应检方后一个问题,而不是针对前一个问题回答,但是笔录中却有回答与题目错置的情形。
不过,宋耀明也表示,笔录与讯问内容是否不符,检辩双方有不同意见,一切以法官最后判决为准,律师也希望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