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家属悬赏30万缉凶 是否可行各方说法不一
春节前,来汉浙商街头遇枪杀
汉口自治街是一条单行线,元月26日,天气还有些寒意,在这条街上,一些车辆正驶向友谊路方向,两边商铺的店主也在店里忙着生意。
下午3时40分左右,街上突然响起“砰”的一声响,声音很大,做铁艺生意的小王好奇地跑到店外去看,“我当时还以为是谁的车胎爆了”。
街上的一幕让小王吓呆了:一辆黑色广本轿车停在马路中间,驾驶室的门开着,一名穿黑色貂皮大衣的男子侧身倒在车旁边,男子的头部流了很多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左手还拿着一部手机。
警察很快赶到现场,用绳子将四周封锁起来,对轿车内外进行勘察、拍照。
案发后不久,楚天都市报记者赶到现场,只见轿车驾驶室的车窗玻璃摇下了一半,整个车身完好。男子的后脑勺中枪,警察在现场找到一枚弹壳。男子的岳父母、亲友也闻讯赶来,围在警戒线外,其岳母两次哭得昏了过去。
对事发的过程,附近的居民有两种说法:当时,男子驾车开向友谊路,遇到红灯停了下来,忽然从车后跑来一人,将车门拉开,将车内的男子拉出来,接着就是一声枪响,随后,一辆摩托车开来,将歹徒接走。因事发突然,众人没看清歹徒的面貌。另一种说法是:副驾驶室上坐有一人,开枪后将男子推下车,歹徒坐摩托车逃走。
看到悬赏扇,目击者才知死者身份
记者昨日再次踏访案发现场,提起这起枪案,目击者李先生称,他记得非常清楚,事发时间在今年元月26日,离新年春节整整还有22天时间。
当日下午3时40分,他刚做完一笔生意送顾客出门,突然就听到街上发出“砰”地枪响声,他循声望去,看到枪响处位于停在路中的一辆轿车附近,继而有两人驾一辆摩托车离去,接着有人喊“杀人啦!……”
“事发后的几十秒钟内,很多人都只敢远远地望着枪响处,不敢靠近。”
另一名目击者陈先生说,枪案发生后,大家猜测可能是黑恶势力火拼引起?直到这两天看到有人拿着“30万重金悬赏”,才知道死者是一名浙商。
178个日夜,挥不去思念与悲愤 10万把悬赏扇出台始末
200米,夫妻阴阳两离
昨日下午4时,枪案遇害浙商刘银雷的妻子兰萍(化名)在亲友的陪同下来到楚天都市报编辑部,回忆起178天前发生在这个家庭里的不幸遭遇,她仍伤心不已,数度落泪。
案发当天下午4时许,正在理发店里洗头的兰萍突然接到弟弟的电话:“姐夫在马路上被人用枪打了,已经没救了!”
理发店距枪案发生地约200米,兰萍不顾一切冲出店,搭乘一残疾人助动车赶到案发现场。此时,现场已被警方封锁,她远远看到丈夫趴在马路上,地上满是血迹。
来汉经营服装7年
兰萍向记者介绍,她和刘银雷于2000年前来汉经营服装,在汉正街有一家服装厂,雇工百余人,主要生产中老年人服装,“钱虽赚得不多,但小有名气”。
据其回忆,案发时,工厂经营状况良好,由于临近春节,生意红火,还临时请了6、7家其他的服装工厂帮忙生产。
兰萍说,丈夫刘银雷的家境也不太好,早年也经过了一番打拼,平时为人和气,很少与人争执。案发前,他未表现出异常,也没有与人结怨。案发后,警方对亲友、工厂工人和生意上的主要往来对象进行了详细调查,也没有发现异常。
半年来,家人噩梦连连
由于案发地点距离自家工厂很近,兰萍告诉记者,事后半年来,她驾车一直很害怕经过该地,总是“绕着走”。
刘银雷的父亲早逝,遇害后,他年逾六旬的老母亲终日以泪洗面,老人告诉儿媳:自己一闭上眼睛,总能看到儿子的车钥匙在她眼前晃荡……
刘银雷有两个女儿,今年才6岁的小女儿一直蒙在鼓里,家里人告诉她“爸爸到天上去了”。今年清明节前,亲戚带她乘飞机回浙江,在飞机上,天真的孩子突然问到:“你们不是说我爸爸到天上去了吗,我们飞到这么高了怎么还没有看到我的爸爸啊,是不是飞机飞得不够高啊!”
说到这里,兰萍已是泣不成声。
30万元征集破案线索
刘银雷的家人介绍,案发后,武汉警方高度重视,展开大量调查走访,警方一直与其家人保持热线联系,每隔数天都会见面或联系一次。
兰萍说,案发后的一个多月里,他们也在案发地周边散发了悬赏公告,希望能够协助警方找到真凶,当时的悬赏金是15万元,但时至本月,案件一直没有明确进展,整个家族一直笼罩在阴影之中,她和孩子外出时仍是提心吊胆。家人最后商议,决定拿出30万元悬赏,协助警方缉拿凶手。
本月中旬,刘银雷的弟弟在温州制作了10万把塑料小扇,并在扇子的正反两面写上了案发经过和悬赏内容,请人托运到了武汉,自上周开始广为散发。
公安机关:不鼓励,不提倡
刘家人的“悬赏扇“在武汉三镇引人注目,人们在深表同情时,对个人悬赏缉凶的做法也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这样会给警方破案带来干扰;也有人说,受害家属自掏腰包,帮警方征集线索,无可厚非。
到底如何看待这种行为?
昨日,武汉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与记者的接触中十分谨慎,表示尚未破案,警方不能就案件及其相关问题表态。
省公安厅有关部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死者家属的心情和做法可以理解,他们积极协助警方破案,可以采取多种途径,但悬赏缉凶是公安机关的事,警方对公民个人悬赏不鼓励、不支持。
这位负责人说:公民个人悬赏破案会给社会造成警方不重视或者办案不力的印象,实际上,我省警方多年来一直要求各公安机关“命案必破”、“命案不破专班不撤”。一些重大刑事案件较长时间未破,说明破案难度确实较大,警方肯定不会放弃。比如,省公安厅今年还组织过对一起1992年发生的命案的破案攻坚。
法学博士:可行,但须慎行
记者昨日连线北京大学法学博士谢忱,他说,在我国,悬赏缉凶通告多为公安机关发布,私人的这种缉凶行为较为少见。“不过,目前我国没有法律禁止个人悬赏缉凶。”根据“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原则,既然没有法律禁止,那个人做了就不算违法。
不过,谢忱博士提醒说,公民个人行使这种权利时,首先不能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侦破工作;再者也不能越权,个人悬赏缉凶广告的内容和方式,不能变相为公安机关的通缉令,否则将承担相应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10年前,中国首例个人悬赏缉凶告示
张家汉从80年代初下海经商,创办武汉市飞华贸易公司,挣下千万资产。1997年1月18日下午,两名歹徒闯入汉口花桥二村张家汉家劫财,杀死了张家20岁的独子张敬涛。
1997年2月初,张家汉向警方申请,出资10万元悬赏缉凶,并印制大量悬赏告示广为散发,悬赏金后来提高到50万元,这是中国首例个人悬赏缉凶告示。
2003年8月13日,凶手之一的谢洪涛冒充知情者欲领悬金时落网。
2006年5月19日,另一名凶手王大寨在洪山区张家湾夜市大排档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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