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只有以死来偿命。等我被处决后,让我捐献所有有用的器官。”说这话的被告人叫肖宇,涉嫌杀害3条人命,作案后潜逃了近10年。
昨天上午,市五中院开庭审理这起10年前的故意杀人案,因距案发时间太久,连肖宇本人也说,记不清楚作案的一些细节了。
但检察官列举的犯罪证据非常详尽,让肖宇连一个“否”字都没有说过。
报复老板杀害3员工 1997年春节左右,四川南充人肖宇化名“刘奎”,应聘上了九龙坡区谢家湾一家火锅馆当服务员。工作一段时间后,肖宇被安排到同一老板经营的娱乐城上班,当年5月,肖宇被辞退。
因为老板辞退他时“态度不好,说话很凶”,肖宇决定报复。据指控,1997年5月30日凌晨3点多,肖宇喝了3瓶啤酒后,翻墙进了火锅馆,没找到老板,他连杀3名与老板关系熟络的员工,“平时他们仗着跟老板关系好,经常骂我。”
“爸妈,我对不起你们。”肖宇承认,事发当天早上,他跪在父母面前,说要外出打工,父亲为他借了1000元路费。2006年11月29日,先后展转新疆、深圳等地后,肖宇在浙江省杭州市火车站被捉获。
想最后见见父母孩子 “请法官注意,这个案子有些事实不清楚,不能认定。”虽没有拿出确凿证据,法律援助律师指出4点推论,为其求情。
但肖宇没有丝毫辩驳,他承认了全部指控和证据:“我对不起被害人,只有以死偿命。”
连检察官也在辩论意见中认可:肖宇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在自辩中,肖宇很平静地说:“我愿意捐献所有器官来赎罪。”
“被告人肖宇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法官问。“法官,在我被处决前,能不能让我最后见一眼我的家人?”“你想见谁?”法官问。
“我想最后见见我的父母、妻子和孩子。”肖宇说。(记者 肖玉)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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