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鹤峰县的卫生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其中村卫生室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人民医院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并运行规范。
卫生室建设逐步完善。全县9个乡镇1个高新技术开发区204个行政村,共设有村级卫生室155个,其中,中心村卫生室40个。
一是明确了村级卫生室建设标准。中心卫生室房屋面积不得低于200平方米,并设置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计免室、妇检室等六室和医务人员住房;一般卫生室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含医务人员住房),设置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在设备配置上,中心卫生室配齐六室的基本设备,一般卫生室配齐二室一房的设备。二是有力保障建设经费投入。全县村卫生室建设总投入165万元。其中州人民政府解决建设资金9万元;州卫校、州疾控中心帮扶3.5万元,县政府解决设备资金48万元,县直单位帮扶59万元,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帮扶22万元,建设单位自筹23.5万元。如期完成了45个村卫生室的新建、110个村卫生室的整顿规范任务,配备了村卫生室设备1960台(件)。目前,全县村卫生室规范运行有序,保证了我县农村基层卫生服务网的稳固,有效解决了农民就医难的现状。
医务人员素质明显加强。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职工总数981人,在职职工759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96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53人,中级职称205人,初级职称347人。该县依据卫生部《中国2001-2015年卫生人力发展纲要》要求,按照培养一批、引进一批的思路,不断加强卫生技术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每年通过上级对下级医疗机构的培训、选送人员到省、州医疗机构进修,安排上级医疗机构人员到下级定期工作和业务指导,组织院内学习、交流和讲座,聘用大学专、本科毕业生的形式,进行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五年来,完成上级对下级培训达400余人次,选送进修150余人次,培养出了一批技术过硬、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的业务能手,这些卫生人才,对全县的卫生事业发展和医疗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村合作医疗全面展开。2005年,省政府将鹤峰县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2006年,参合农民14.4万人,参合率78.13%,居全州新增试点县首位。2007年,全县参合人口15.43万人,参合率为82%。2006年,全县到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65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58万元,省级财政159万元,中央财政289万元。2006年全县报销度69325人次,报销总费用454万元;2007年度全县报销15876人次报销总费用199.54万元。目前,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平稳运行。
鹤峰县人民医院2001年被授予全国“爱婴医院”称号,属武汉协和医院对口帮扶医院,湖北民族学院医学院协作医院、恩施卫校教学医院。近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对县人民医院高度重视,2005年由县财政预算资金600万元用于医院基础设施建设,目前,新建的门诊综合楼已竣工投入使用。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