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早产双胞胎一死一"伤"家属质疑
来源:福州晚报
本报讯 “双胞胎孕妇早产,好好的送到医院,最后却是一死一伤,院方就不该负任何责任?”7月19日上午,十几名情绪激动的家属堵在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大门口,要求院方给说法。
家属:医院延误治疗时间
为何家属们情绪如此激动?孕妇的丈夫兰先生告诉记者,18日凌晨3时许,怀孕近9个月的妻子羊水破裂。他立刻拨打“120”求助,120急救车将他的妻子送进省妇幼保健院。
据兰先生介绍,送到省妇幼保健院时已是凌晨4时,值班医生当即对他的妻子作了检查。当时,医生表示羊水破了没关系,腹中的两个孩子各方面都很正常,建议自然分娩,并为孕妇挂瓶进行保胎。
但是,到了当日下午1时,医生告诉兰先生,孕妇情况发生变化,要马上送进产房进行分娩。直到下午4时,产房内才传出消息,第一胎已顺产生出,可是由于缺氧,脸部都黑了,随即被送到高危病房护理。
第一胎出来后,家属按照医生的指示,去煮东西给产妇吃。但是,当兰先生兴高采烈地带着食物回来时,产房内又传出消息,腹中的另一个孩子出现心跳降低的情况。随后,产房内又传出消息,孩子已经死亡,要家属选择剖宫还是顺产。
“我把老婆送进医院时,就一再要求进行剖宫生产,可医院拒绝了;现在孩子死在腹中了,才建议剖宫或自然娩出”,兰先生说他和亲戚们都非常气愤。医生随后返回产房帮兰先生的妻子进行救治,在接到第二胎胎死腹中的消息后,医院又向他们下了第一胎男婴病危的通知书,有医生建议放弃抢救,说孩子救好了很可能有后遗症。当晚10时许,兰先生的妻子被推出产房,送进了ICU(重症监护室)。
兰先生认为,他们在凌晨4时许到了医院,下午1时进了产房,下午4时许才开始帮产妇分娩。因为延误了最佳的分娩和治疗时间,才导致第二胎男婴的死亡,且另外一个孩子因缺氧病危,日后是否健康还是问题。
医院:按照规程操作不存在过错
19日上午10时,医院方面与家属代表进行了协商,但毫无结果。19日下午,在医院办公楼五层,省妇幼保健院的陈副院长和妇产科陈主任就此事件作出解释。
陈副院长表示,19日上午8时,院方组织医院的专家对此事件进行再次分析,分析后对于这起婴儿胎死腹中的事件,院方不存在任何过错,完全是按照既定的医疗规程进行操作。
与家属表述的“医生说两个孩子各方面都很正常”的表述不同的是,妇产科陈主任表示,孕妇送进医院时属高危产妇,医院方面立即对孕妇的各方面进行了检查,发现除了羊水破漏外,其他方面都很正常。鉴于胎儿妊娠才34周,发育并不成熟,于是采取保胎。但是,到了18日下午1时,保胎措施失败,只好安排孕妇分娩。
陈主任表示,第一胎男婴于18日下午5时2分顺利分娩。但是,第一胎顺产后,第二胎男婴的胎位发生变化,才出现难产进而胎死腹中的问题。陈主任表示,在帮产妇分娩的过程中,胎位发生变化是无法预见的,出现问题,责任不在院方。
对于孕妇家属提出的“院方拒绝剖宫延误治疗时间”的质疑,陈副院长表示,实际上,医院有着严格的规程,并不是家属要求剖宫就进行剖宫的,这要按照孕妇的实际情况,由医生经过分析和判断才能作出决定。因此,在这起事件中,他认为是家属对院方存在误会。
对于该事件的发生,陈副院长表示遗憾。陈副院长表示,虽然医院方面不存在过错,但是,毕竟第二胎男婴在医院抢救过程中死亡,对于家属的过激行为,他表示理解。因此,经过研究决定,医院将对产妇的医疗费和护理费进行减免。
针对院方一说家属再次质疑
质疑一:这四个小时你们助产医生干什么去了?
我们产妇是18日下午1点被你们送进产房分娩的,据产妇介绍,送进产房后,根本没有助产人员帮她助产,只留了一名护工,该护工让产妇自己用力生,根本就没管她,一个尽地在旁边做着别的事。而她无论如何用力都无法自己生下孩子,直到下午4点多5点,才来了一群的医护人员,帮忙助产,当时很快就生下了第一胎。
你们医院也都跟媒体说我们的产妇是高危产妇,请问:既然都知道是高危产妇,就不该安排专业助产员诱导产妇生产吗?从这一点来说,你们医院就应负有两点责任,一:人员安排不当,属失职行为;二:延误了产妇最佳生产与救治时间。
质疑二:危急时刻找不着会用B超机的医生
产妇回忆:生下第一个孩子后,有多位医护人员,其中还有实习生,轮流将手伸进我的子宫摸孩子的位置。我听到许多声音,有的说找不到孩子,有的说摸到了孩子的屁股,还有的说只摸到了脚……,此后,一医生说听不到胎心了。建议搬出B超机看看,还问了产房内的有的医护人员“会不会看B超”,结果产房内没有一个人会看。“别管B超机会不会看,先打麻醉都没错。”其中一医护人员说。后来,她真的被打了麻醉针,不久就不知道后面的事了,到她醒来时,已推出产房。
家属质疑:你们医院陈副院长出面跟媒体说,不可能每个医护人员都会用B超机,这个需要专门持证的医生才能看。这点我们不否认,但是既然你们已知道产妇是高危产妇,且都事先将B超机搬到了产房备用,为何就是没有专业的医生在场?等事到危及时,再到处找会看B超的人,这不是可笑之及?从这点上来说,院方又再次负有失职之责,要为第二胎孩子胎死腹中负全责。
质疑三:院方说“无法预见”完全是在推卸责任
针对院方在媒体上的解释内容,家属再次向院方提出质疑:生完第一胎,第二胎会不会发生胎位变化?医生应该要有预见性,说无法判断就是推托。产前,医生曾给产妇及胎儿都做了B超检查,当时都说是正常的,生了第一胎后,第二胎又曾做过B超,当时胎儿还是正常的。如果说按医生的解释,第一胎出来后,第二胎胎位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他们无法预见的话,那么他们就是失职了。我们认为,第一胎顺产后,医生应该要对第二胎做出或是顺产,或是难产的可能性判断,提前做好相应抢救准备,但是他们没有,危急时刻B超没有医生会看,还要到处找医生。难道你们医生会不知道时间就是生命的道理吗?造成胎死腹中这种局面,医院及相应医护人员就必须要负有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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