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接上期)八、落实政府责任,问责总量。各级政府要编制减排工作方案和年度减排计划,把减排任务落到实处。主要领导是减排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重要责任人,要把减排指标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按照《山西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规定,考核结果及时反馈被考核人并存入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评价领导干部政绩和奖励、调整使用干部以及作出惩处决定的重要依据。对污染减排排名前三名者给予单位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奖励;排名倒数三名者,当年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连续两年在倒数三名之内者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三年倒数三名之内者,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实行相应的组织处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九、建立激励机制,落实减量。对减排任务完成好的县(市、区)以及获得国家“环境友好企业”和省级“环境保护模范企业”称号的企业,将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总量调配、治理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对违法建设项目查处不力的,完不成污染物减排任务的,污染物排放总量超出区域环境容量的,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实现全面达标的,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违反环保法律法规、不履行职责,导致区域环境质量恶化的县、市、区,采取“区域限批”措施,叫停其所有建设项目审批,直至整改为止。
十、推动公众参与,全民减排。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污染物减排任务,必须提高认识,全民参与。要充分认识污染物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污染物减排的决策和部署上来,让污染物减排融入政府的执政理念,融入企业的发展思路,变为群众的具体行动。各级宣传部门、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节能减排的宣传。坚决杜绝重经济轻环保、违规审批建设项目、排污费随意核定征收、瞒报虚报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现象。要积极营造公众参与,全民减排的氛围,发动群众进行举报和监督,举报查实的,予以重奖。市环保局要配合市监察局对污染物减排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失职、渎职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努力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行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污染物减排良好局面。
忻州市委副书记、市长耿怀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