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伟)从市教委获悉,本市有关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资格的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防止中介机构在招生过程中非法牟利,避免学生和学生家长上当受骗。
按照相关规定,高自考助学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报相应审批机关备案后方可向社会发布。
凡是向社会宣传的高自考助学招生广告、简章,必须准确、客观地进行招生宣传。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未授权任何中介组织在社会上进行高自考招生工作。
市教委提醒广大学生和学生家长在选报高自考助学机构时注意:要查看民办助学机构是否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是否具有教育部门批准的高自考助学资质;要查看其办学地点是否与办学许可证中的办学地点相一致;要分辨清楚所要报名学校的办学性质和办学内容;要查看是否具有税务机关正式有效的票据;要分清是高等院校助学还是民办学校假借高等院校的名义宣传、招生。学生和家长可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询具有资质的高自考助学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