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司机对老板不满,于是产生抢劫的念头,在与同伙密谋之后,里应外合抢走200万。昨天,3名被告人涉嫌犯抢劫罪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10月份,被告人颜镇武与颜文才、庄伟明谋划抢劫被害人颜某中的钱财,颜镇武带颜文才按着他平时为颜某中开车送钱的路线进行踩点。
后庄伟明又找到“胖子”、“阿敏”(均另案处理)做帮手共同伺机抢劫。
2006年11月9日,颜镇武向颜文才提供了时间、路线、车牌号码,让颜文才等人准备抢劫。次日凌晨,庄伟明、颜文才和“胖子”、“阿敏”等4人携仿真枪、手铐、胶带等作案工具,驾驶轿车在梅观高速公路观澜出口处等候。9时许,当颜镇武、被害人李某生和王某文3人驾驶轿车途经梅观高速公路观澜出口处时,庄伟明、颜文才等人驾车撞击,截停颜镇武驾驶的轿车实施抢劫,将车后备箱内200万人民币及被害人李某生、王某文的三部手机等财物劫走。
法庭上,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三名被告均表示认罪,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颜镇武称,他为老板颜某中打工多年,颜某中平时待人苛刻,支付的工资却很少,对他的承诺也没有兑现,他对颜某中很反感,才产生了作案动机。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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