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一名山东籍司机在我省境内交通肇事后,因惧怕承担赔偿责任畏罪潜逃,在公安机关的不间断追逃下,近日终于落入法网。
1994年11月21日晚,江苏省仪征市香沟乡村民王某驾驶一辆手扶拖拉机,载乘几位赶集回来的村民,由南往北途经老205国道天长境内某路段时,由于绕行路边一堆沙石,拖拉机右后轮碾压石块发生颠簸,致使坐在拖拉机上的4名乘车人摔落在路上,被相向行驶的一辆山东农用货车撞上和碾压,三死一伤。
2007年7月中旬,长期在外打工和流荡的魏某自认为事情已过去十多年,警方可能已放松警惕,遂从黑龙江悄然回到家中。山东省警方随后将其抓获,并及时移送天长市警方。
走进班房的魏某对自已的行为十分后悔和内疚,他恳求死者家属谅解,并对三个受害者家庭作了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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