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岳飞夫人”像三个窃贼各领刑
记者周斌通讯员朱登博
本报开封讯 昨日,开封县人民法院对岳飞庙文物盗窃案进行一审宣判,3名被告人因盗窃一尊相传为“岳飞夫人”的铜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人张萼垂、杨建国、蒋鄂兵均系湖南省宁乡县人。
2005年4月7日,被告人张萼垂、杨建国伙同戴志刚、喻新春、郑慰聪、唐万华(四人已判刑)、付贵华(在逃)等七人,将“东岳圣母”镏金铜像盗走,以8.38万元的价格卖掉。经开封市文物鉴定组鉴定该铜像为国家二级文物。被告人张萼垂、杨建国、蒋鄂兵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8年、3年,并被处罚金4万元、4万元,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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