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7月25日电(记者 赖雨晨)7月24日,广州海事法院巡回法庭在佛山海事局依法将“6·15”船舶撞塌九江大桥事故的肇事船只“南桂机035”号运沙船扣押,标志着这一事故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南桂机035”号运沙船为广东佛山市民杨雄所有,由佛山市南海裕航船务有限公司(下简称“裕航船务”)负责经营。
2007年6月15日5时10分,“南桂机035”号运沙船由佛山高明开往顺德,途中偏离主航道航行撞击九江大桥,导致桥面坍塌约200米,4辆汽车、7名司乘人员及2名现场施工人员坠江失踪。
九江大桥由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下简称“佛开高速”)负责管理并对过往车辆收取过桥通行费,该公司初步预计,九江大桥修复并恢复正常通车至少需要6个月。佛开高速以其2007年5月平均每日收费金额15万元推算出未来6个月内的预期可得利益损失共2700万元,认为该损失应由杨雄和裕航船务共同赔偿。
7月23日上午,佛开高速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提出两个海事请求保全申请:一是请求法院扣押“南桂机035”号运沙船,并要求船主杨雄提供760万元担保;二是要求法院限制裕航船务所有的另一艘“南桂机005”号船舶的抵押、转让,同时要求裕航公司提供40万元担保。佛开高速在向法院提交的申请书中说,待查明“南桂机005”号船舶所在位置后,再向法院申请扣船。
广州海事法院经过严格核实,已作出依法扣押肇事船只等裁定。这起官司的进展受到业内人士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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