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跑时被人赃并获,被判刑六个月
本报讯 一名湖南籍女子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七进超市偷出150件化妆品,在逃跑时被人赃并获。昨日,这名胆大女子被海珠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今年1月12日中午,26岁的李梅芳手提一个红色纤维袋和一个黑色布袋进入梦庄国际化妆城(该店以超市形式经营),没有付款就将化妆城的货品带出店外,数量多达150件,31个品种,包括沙宣洗发露7瓶、海飞丝洗发水8瓶、飘柔洗发露3瓶、丁家宜洗面乳23支、曼秀雷敦润唇膏109支,总价值人民币4196.78元。李梅芳在准备离开化妆城时被店员和保安当场抓获。
事后,李梅芳辩解说,是另外两名女子唆使她偷东西,她不肯,只愿意在商场外面望风,而最后推托不了才帮忙偷了两瓶洗发水。但超市出示了监控录像显示,李梅芳进出化妆城多达7次以上,在洗发水货架、护肤货架、唇膏系列货架前都曾逗留多时,躲在超市监控器看不到地方,偷偷将货架上的化妆品藏进外套里夹带出化妆城。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梅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