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撰写骗婚书邀村民作证 妻子怒称自己名誉受损
(郫县法 本网记者 王亚平) 五年夫妻劳燕纷飞,前夫愤然撰写骗婚书称前妻骗婚,并让村民在骗婚书签名上交社长。7月25日四川新闻网记者获悉,四川郫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了这起前妻晏某状告前夫李某的名誉侵权案件,写骗婚书的李某被勒令在其居住地张贴致歉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
2001年8月晏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认识一个月后两人闪电结婚。婚后李某将妻子晏某户口迁移自己所在村社,然而第二年双方就因故分居,去年双方因感情破裂,经法院判决最终离婚。
离婚后李某感觉自己被骗了,就在离婚当年9月写了一份所谓的骗婚书,说原告婚后离家出走且没有一点家庭责任感,更无夫妻关系。骗婚书中写道,晏某与李某结婚的目的是借结婚之名将她的户口落在某镇,以便享受村民的全部福利待遇。随后李某又将骗婚书交给同社其他几位村民签名,再将其交给所在的村社社长。李某认为,凭村民的签名可以证明自己是被前妻欺骗了。但是前妻晏某则认为,李某的做法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名誉权。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本案中原被告的婚姻是经合法登记,受法律保护。双方在婚后未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最终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由于原告能否享受被告所在村的村民福利待遇并不受婚姻法的调整,因此与原被告的婚姻不存在必然联系。被告在离婚后认为原告结婚另有目的应当视为其主观猜测,故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写骗婚书的李某在其居住地张贴致歉声明并向原告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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